丹麦超联赛积分规则
1.每队胜一场得3分,平一场得1分,负一场得0分。
2.联赛22轮常规赛结束,联赛前六名进入争冠组,后六名进入保级组,争冠组和保级组再进行双循环小组赛,再与常规赛积分相加,积分多的队名次靠前(即使保级组最终积分比争冠组高,也无法排到争冠组前面)
3.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,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:
a)净胜球
b)总进球
c)若仍然不分高下,相关球队需要通过在中立场进行附加赛来决出最终名次。
欧战和降级
(一)争冠组冠军参加下赛季欧冠附加赛,争冠组亚军参加下赛季欧冠第二轮资格赛;
(二)争冠组季军参加下赛季欧协联第二轮资格赛
(三)争冠组第四名将与保级组第一名进行单回合欧协联资格附加赛(主场为争冠组第四名的球队,若未能分出胜负,双方须完成上、下半场各15分钟的加时赛,加时赛进球较多者胜出;若仍未能分出胜负,则双方互罚点球决出胜负),欧协联资格附加赛胜者参加下赛季欧协联第二轮资格赛
(四)丹麦杯冠军参加下赛季欧联杯附加赛,如果丹麦杯冠军与联赛前四名重合,争冠组第五名将与保级组第一名进行单回合欧协联资格附加赛
(五)保级组最后两名降入丹麦甲联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