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2007
共分七圈进行,每圈均以一场过淘汰赛形式决胜负,各队会抽签决定对手及主客场。若对垒双方90分钟内打成平手,则需加时决胜负(加时不设黄金入球制或银球制,两队必须完成加时上,下半场各15分钟赛事) 。倘若加时仍未能分出高下,则再以互射十二码决胜负。